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来源: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2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编排、布置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面试测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
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面试现场秩序、道路指引、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水电使用、在校学生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收费组:负责所有考生报名费、录取考生学费收取工作。
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湖南省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中专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共设置9个招生专业,投放招生计划48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湖南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社区矫正 | 文理、对口 | 60 | 三年 | 4200 |
法律文秘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3500 |
涉毒人员矫治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5460 |
司法警务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5460 |
司法鉴定 | 文理、对口 | 50 | 三年 | 5460 |
电子政务 | 文理、对口 | 60 | 三年 | 4600 |
经济管理 | 文理、对口 | 60 | 三年 | 3500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文理、对口 | 60 | 三年 | 3500 |
司法信息安全 | 文理、对口 | 60 | 三年 | 5460 |
1.考生在3月15日-4月15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hneao.cn/ks/报名,须正确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把考生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符合现象,将不安排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在填报时认真核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缴费: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报名考试费为80元/人。
3.准考证发放: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考试采用一套试题,总分3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文化基础考试不区分考生类别,所有考生采用同一套试题。
(2)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以及职业适应性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注: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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