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符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七、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八、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认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报名、政审、考试、评卷、登分、录取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必须认真查处,追究责任,并按党纪、政纪、国法处理。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颁布的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九、确保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传〔2010〕2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