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费多少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7-04 10:20: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1、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英语、德语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

中国政法大学学费多少

2、各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执收单位 收费依据
普通高校(重点学校)      一般专业本专科学费 元/生.年 不超过500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2000】第217号
普通高校(重点学校)      外语医科类本专科学费 元/生.年 不超过600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2000】第217号
成人本科一类专业学费 元/课时 3.5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1999】第303号
普通高校住宿费 (二类) 元/生.年 65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1999】第014号
普通高校住宿费 (三类) 元/生.年 75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1999】第014号
普通高校住宿费(非单元式) 元/生.年 90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2003】第348号
普通高校住宿费(单元式) 元/生.年 1020 学生 校财务处 京价(收)字
【1999】第014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本科生      文科类专业学费 万元/生.年 1.4-2.6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硕士生     文科类专业学费 万元/生.年 1.8-3.0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博士生      文科类专业学费 万元/生.年 2.2-3.4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短期生      文科类专业学费 万元/生.(一个月) 0.3-0.48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短期生      文科类专业学费 万元/生.(三个月) 0.8-1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费 元/生 400-800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住宿费 元/床位.天 12-32  自费来华留学生 校财务处     教外来    
【1998】7号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元/生.年 8000 学生 校财务处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教委 京发
改【2013】2587号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元/生.年 10000 学生 校财务处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教委 京发
改【2013】2587号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万元/生.年 1.5-8.45 学生 校财务处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教委 京发
改【2013】2587号
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万元/生.年 1.2-2.35 学生 校财务处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教委 京发
改【2013】2587号
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万元/生.年 1.4 学生 校财务处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教委 京发
改【2013】2587号

 

3、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学校现有在校生16736人,其中本科生9319人,研究生6612人,留学生805人;教师968人,教学科研岗教师中教授307人,博士生导师201人、硕士生导师613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9.25%。

提醒注意

因学校学费标准可能存在变动,一品高考网提供的中国政法大学学费只供参考,具体以学校公布或者以《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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