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11-25 14:00:03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报名。

  二、招生试点学校

  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见附件)。

  三、全市统一测试工作

  2011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测工作委托清华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凡拟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市艺术特长生统测,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测试及确认。只有全市艺术特长生统测合格,并经招生学校确认的考生方能以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参加录取。

  1、报名办法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1年高考(论坛)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考生须网上支付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测试费。

  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应于2010年12月16日至17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1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准考证》。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0年12月18、19、25、26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入场。

  测试地点: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进清华大学西门(车辆从清华西门北侧加油站进入)往东,第二个路口往北,过小桥即到。联系电话:62784627。

  3、测试项目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画,考生选择其中一项参加测试。

  4、测试现场设备

  测试现场只提供音响设备、钢琴、低音提琴、大号、定音鼓、架子鼓、木琴、排鼓,其它乐器及道具请考生自备,声乐、戏曲、舞蹈自带伴奏(钢琴伴奏或卡拉OK方式:CD、DVD、MP3),参加书画测试的考生请自带画具(中国画、软笔书法还需自备纸张)。

  5、测试成绩评定

  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测试成绩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选聘。

  6、测试成绩发布

  2011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考生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通知单由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四、公示

  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并入选的北京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对以上入选考生进行核对确认。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确认的、经高校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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