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公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3-30 08:19:39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3年重庆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公布

在重庆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重庆高考各类照顾政策,7种考生可加10分,2种考生可降10分,1种考生可加5分,4种考生可降5分,农村独生子女可享降5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还有6类军人子女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政策有何变化?

    解读:网球、艺术体操不再加分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没有重大变化与调整。”据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邱可介绍,今年将正式执行“取消网球、艺术体操项目体育尖子照顾加分”。

    邱可说,去年,高中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片区、单项邀请赛等除外),如果在网球或艺术体操上获得集体、单项前六名,就可加10分投档。但从今年开始,这一加分政策将正式取消。

哪些情况能优先录取?
    解读:9种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对军人子女的优惠政策更加给力。邱可介绍,按照规定,如果军人子女的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可优先投档。另外,还有6类军人子女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如下。

    ●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除此之外,还有3种考生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降分政策你有无资格享受?
    解读:5大类情况可享受优惠

    今年我市又取消了部分加分规定,并且规定考生只能选择最高一项享受加降分。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种考生加10分投档

    (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

    ●在2013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

    ●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在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片区、单项邀请赛等除外)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9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种情况加5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种考生降10分投档

    (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分)

    ●少数民族聚集区(自治县、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

    ●烈士子女

    4种考生可降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报考市属院校的获得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及子女;

    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农村独生子女

    ●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文化成绩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下5分内视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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