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高考高职(专科)第一次征求志愿8月14日8时-18时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7-08-13 08:10: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7福建高考高职(专科)第一次征求志愿8月14日8时-18时

 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招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今日正式投档,该批次设常规志愿和两次征求志愿。据了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高职(专科)批录取时,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根据规定,省内高职院校有14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这14个专业是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根据日程安排,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定于8月14日8时至18时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定于8月17日8时至18时填报。届时,尚未被录取的相关考生均可按时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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