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问答(2)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9-10-14 15:56: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7.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即“3+1+2”模式。

8.考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我省《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从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有利于为考生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从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实行“3+1+2”高考科目设置模式,理论上考生有12种科目组合可以选择。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科目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类别分开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科目组合的考生和选历史科目组合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考试。

9.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1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出现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扬长避短自主选择。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高中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提高人才选拔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共14门科目。

13.合格性考试的内容范围和考试方式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学分内容。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4门合格性考试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14.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对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15.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答: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鼓励有条件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实施的,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

16.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17.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选择2门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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