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高考录取招生考生须知(3)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6-22 09:58: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3
艺术类本科批
A类型征求志愿
7月11日8时开始至7月11日18时止
B类型征求志愿
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止
C类型征求志愿
7月24日8时开始至7月24日18时止
4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
7月22日0时开始至7月30日18时止
5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
8月4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二)体育类 


志 愿 批 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体育类本科批志愿
6月27日0时开始至6月29日18时止
2
体育类本科批征求志愿
7月12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
3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
7月22日0时开始至7月30日18时止
4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
8月4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三)文史、理工类 


志 愿 批 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文史、理工类本科层次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
6月27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18时止
2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6月27日0时开始至6月 30日18时止
3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
7月13日8时开始至7月13日18时止
4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志愿
7月1日0时开始至7月 5日18时止
5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征求志愿
7月19日8时开始至7月19日18时止
6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志愿
7月12日0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7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征求志愿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29日18时止
8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志愿
7月22日0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
9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志愿
7月22日0时开始至7月30日18时止
10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6日18时止
  (四)“高职单招”类 


志 愿 批 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高职单招类本科批、专科批志愿
7月22日0时开始至7月30日18时止
2
高职单招类专科批征求志愿
8月4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报考军队、公安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军队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防生招收办法按军队院校的招生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其他特殊专业的考生年龄限制按招生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规定,从2005年起,解放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三)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须于6月15日至6月20日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报名登记和接受政治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四)第一志愿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且政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30日至7月4日随带政审合格的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彩色照片3张,自行到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白龙宾馆>)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军检(请考生注意当地高招办发布的军检面试通知并遵照执行)。
  
  (五)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当天的7∶30至17∶30之间到报到处报到。报到处每日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每日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
  
  (六)各地区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分别是:6月30日上午为福州,下午为莆田;7月1日上午为宁德,下午为南平;7月2日上午为龙岩,下午为厦门;7月3日上午为漳州,下午为三明;7月4日上午为泉州,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二、报考公安类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提前批公安部所属高等院校、司法部所属高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军检,没有体能测试),并接受公安机关政审。
  
  (三)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的线上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至4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
  
  (四)第一志愿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线上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至4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7月3日安排福州、泉州、三明、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考生面试,7月4日安排厦门、漳州、莆田、龙岩、宁德考生面试。
  
  (五)高职(专科)批报考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26日至27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
  
  招生计划编排说明
  
  一、福建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按理工类、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和“高职单招”七大类分批次编排,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的类别选择使用。
  
  二、“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有“面向XX市”的,表示该院校招生计划只招收“XX市”的考生,其他考生填报无效,除此以外的院校均为面向全省考生招生。
  
  三、“招生计划”中备注有“只招英语语种”的,表示该院校(或专业)只招高考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备注有“有英语口试要求”的,表示该院校(或专业)录取时需参考该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四、“招生计划”中院校名称下方备注的地址为该校校址,各专业的办学地点应以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五、艺术类招生由于院校批次安排和录取规则不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先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或直接咨询院校,详细了解所要报考的院校对艺术类相关专业的成绩要求或录取规则后,再慎重填报。
  
  六、艺术类招生计划中,凡是未公布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或专业,由招生院校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在投档前确定。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七、考生入学后的收费标准与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不相符,以及所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为“待定”的,均按院校所在地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招生计划”未公布的事项,如体检要求、单科成绩要求、特殊行业规定等,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请务必先了解院校的招生章程公布的各项录取规则后再报考。
  
  九、经有关单位公示并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具有2012年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二批对应的院校报考。
  
  十、招生院校代码按四位数编排,第一位数为批次代码,如:
  
  (1)1、2、4开头的分别对应为省内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2)5、6、8开头的分别对应为省外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3)如果某院校代码第一位数存在其它批次数,则表示该院校有跨批次招生。后三位数为院校的顺序号。按先省内院校,后省外院校,院校名称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十一、如有部分院校信息不全,考生可自行登录高校网站了解所需信息后再报考。
  
  其他提醒事项
  
  一、拟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福建招生资讯·2012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中注明)的考生,在6月9日至6月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缴交口试费后,应于6月23日至6月25日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的等第成绩将作为高等院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二、报考高等院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园林等专业,如招生院校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或要求考生提供本人作品给院校参考的(在“招生计划”中注明),考生要根据院校的要求将本人作品寄给有关高等院校或交县级高招办装入考生本人的报考材料袋。具体情况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三、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须对报考考生进行面试的院校,考生参加面试的比例由有关院校按规定自行确定。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应按当地高招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面试或体格检查。
  
  四、华侨大学除招收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外,也招收侨眷子女和其他考生。该校的“预科班”只招收具有“三侨一台”身份并有填报“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向该校招生办咨询。
  
  五、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武警接待站(福州市五一北路172号长城酒店背后,电话:0591-87552780)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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