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体育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06 15:46:5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西2014体育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名
2014 年体育高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一)报名范围。
1. 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2014 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体育高考报名。
2. 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优统测):凡高中阶段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并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体育高考报名。
(二)报考条件要求。
1. 报考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我区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 报考体优统测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则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的应届考生可申请免试体优统测,但须逐级上报交验有关获奖材料。
3. 只报考教育部指定院校招收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可不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但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三)交验材料。
报考体优统测者(含免试生)须交验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体优统测者,材料经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审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符合体优统测免试条件者,交验材料经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逐级审核汇总后,连同《 2014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情况登记表》送我院普招处验证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
(四)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 2009 〕 212 号)规定执行。普高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名费 35 元 / 人,测试费 30 元 / 人科,共 4 科,报名、测试费合计 155 元 / 人;体优统测报名费 35 元 / 人,测试费 30 元 / 人科,报名、测试费合计 65 元 / 人;参加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又参加体优统测的考生,体育高考报名费为 35 元 / 人,测试费 30 元 / 人科,共 5 科,报名、测试费合计 185 元 / 人。
考生报名、考试交费由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负责收取,并全额上缴我院。我院核准后再按桂考院〔 2011 〕 75 号文规定标准下拨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五)报名手续。
报考者在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或普高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填报《 2014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表格由当地招办复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交纳报考费。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按要求编写报名号,同时利用普通高考信息采集报名系统采集有关信息。
考生报名号即为普通高考报名号,考生报名号共 12 位,左起 1 、 2 位为市代码, 3 、 4 位为县(市、区)代码, 5 至 8 位为中学代码, 9 至 12 位为考生序号,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编写。
(六)材料上报和整理。
1. 上报时间:所有考生信息经确认和核对无误后,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务必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前将有关材料上送我院普招处,数据信息光盘上送到我院信息处。
2. 上送材料:( 1 )考生报名信息库光盘;( 2 )所有考生的《 2014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3 )《 2014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4 )报考体优统测免试生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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