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体育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06 15:46:57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4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23 日。 15 日体优统测, 16 日?D 23 日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 188 号)。
(二)考试内容。
1. 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内容为: 100 米 跑、 800 米 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等 4 项,每项满分 25 分,合计 100 分,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按《广西体育高考指南》( 2013 年 2 月第 1 版)执行。
2. 体优统测内容: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举重。各专项考试评分标准、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按《广西体育高考指南》( 2013 年 2 月第 1 版)执行。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体育高考田径专业考试和 100 米、 800 米考试均在塑胶跑道进行,要求钉鞋必须使用 0.6cm 规格的鞋钉,不符合标准的钉鞋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提醒考生准备好符合标准的钉鞋。
2. 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进行,考生只能穿平底鞋进行考试。
3. 实心球形质及规格:实心球为圆形实心充气、表面呈颗粒状的胶球,男子实心球重 6 公斤,周长 65 厘米 ;女子实心球重 4 公斤, 周长 60 厘米 。
4. 体操专项报考说明:凡报考体操专项的考生,一律要考已公布的竞技体操的考试内容。
5. 游泳专项报考说明:凡属奥运比赛设置的项目均可报考,报考试项目时可不受原规定限制。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直接通知各市招办,由当地招办通知考生。考生可于 4 月 15 日通过声讯电话 118114 查询专业考试成绩,通过测试合格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ww.gxeea.cn )进行公示。
(五)成绩使用。
1. 专业考试成绩作为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录取依据。
2.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的考生,加 20 分。
参 加体优统测且专项成绩达国家二级标准(没有量化标准的项目测试成绩必须达 45 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院公示后在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 10 分加分照顾政策。此类考生 只有报考非体育类专业时才适用于此项加分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体育高考期间,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任领队。考试报到时,由各领队到考点统一领取准考证。
县(市)招生办原则上派专职干部任领队,因特殊情况招生办专职干部不能任领队的,应指定专人(或学校带队教师)任领队,负责对本县(市)考生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
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要求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
各市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人员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
附件: 1.   2014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2.   2014 年体优统测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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