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2013海南高考录取有关问题考生问答(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09 17:48: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2)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同批分数线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充投档。

(3)经补充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学校,民族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民族预科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

(4)经降分投档生源仍不足的,在同批线上给学校再补充投原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

问:哪些考生可以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

答:下列考生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我省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和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和乐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本人在这些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户籍所在乡镇的市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华侨中学和海南农垦中学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上三类考生简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问:民族院校招不招汉族考生?

答:民族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同时也会招收一定比例的汉族考生,具体招生办法请考生查看学校的招生章程。

问:我省对特殊类型的考生是如何投档的?

答:在招生学校所属批次的生源分布统计期间,我省将已公示且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分数线(或分数要求)的特殊类型考生(即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名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提供给招生学校,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档考生名单,我省根据学校确认的考生名单在当批正式投档前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

  体育类单独招生的录取安排在学校所属批次正式投档之前,根据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以及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其它“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需取得“单考”学校的专业合格资格)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梯度志愿投档程序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问:.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天津科技大学如何投档?

答: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天津科技大学,只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省考试局在符合投档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检索投档。生源仍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问:各科类的投档成绩是怎样确定的?

  答: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高考综合标准分、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艺术类非“单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本科分数线为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问: 实行平行志愿后同分的考生如何投档?

  答: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省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后进行投档。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2)当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高考成绩进行排序;

  (3)当高考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并依照单科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其中:

  文史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5)艺术类非“单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问:梯度志愿是如何投档的?

  答: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按规定需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按规定不需进行面试的学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在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

  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

  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

  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调整不同科类之间的招生计划或适当降分等办法来补充生源。

问:录取工作是怎样进行的?

答:我省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中国电信网进行远程异地录取的。录取场设在我们考试局的办公大楼内。

我省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和省考试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录取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各高校的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第一,每批次的录取先由投档组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我局在正式投档前,先对各学校的生源分布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各有关高等学校(也就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工作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第二,各有关高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

第三,按高校反馈的不超过1:1.05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

第四,各高校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我们考试局投档的信息,进行网上阅档。

第五,高校阅档后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信息上载给录取审查组的相关录审员。

第六,录审员审查高校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信息,经审查认为学校提交的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合理就批准退档,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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