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2013海南高考录取有关问题考生问答(4)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09 17:48: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三,在本人还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期间,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电子档案中记录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门在有特殊情况时与考生联系。

第四,通过考试局网站等权威渠道获取录取信息,谨防招生诈骗行为。

问:考生对自已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时到哪里去询问?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生部门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我局负责给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高等学校负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因此,考生如果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或者是被高校退档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报考学校询问。

问: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免费师范生与哪里签订合同?

答:在本科提前批被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免费师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前须分别与录取学校和海南省教育厅签订协议(协议书由招生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给考生),承担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的义务和责任。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或从事中学教育工作不满10年的,按规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生一般回海南省的中小学任教,海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凡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份海南省教育厅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考生签名后在入学时将协议书交到录取学校。

问:想复读的考生,明年高考时还需要再参加基础会考吗?

答:基础会考成绩在高考当年有效,如果考生感到今年的高考成绩不理想,想明年再参加高考的话,明年还需要再参加一次基础会考。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是否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答:被香港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了。但是,被澳门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被澳门高校和内地高校录取,到哪所学校就读由考生自主选择。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是否也要带到录取学校?

答: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用带到高校。为了便于考生毕业后在内地就业,我们建议考生把纸质档案拿到档案托管单位去保管。

问:听说给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投档时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投档依据,是这样吗?

答:是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这两所学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成绩投档,投档成绩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和照顾加分。

问:有人传言花钱可以买指标,可以降分点名录取,这可能吗?

答:当然不可能。教育部今年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招办和高校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办招生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种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特别是“点招”录取及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违规录取和涉嫌舞弊、造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问责。我们考试局在今年的录取工作中,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1号)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录取分数要求、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程序进行投档。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在此,我们提醒考生和家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招生骗子的谎称,以为花钱就可以点名录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问:我省今年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采取如下措施,维护广大考生的升学权益,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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