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艺术类非美术本科联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考试说明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07 10:39: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湖北2014艺术类非美术本科联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考试说明

一、考试专业及类别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类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只需参加一试)。兼报科目数量不限,每兼报一科加收200元。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考试地点 考试专业及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华中师范
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表演、音乐学、表演类、舞蹈类 3月8日-3月9日 3月10日-3月12日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 3月11日
9:00-12:00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笔试 3月11日
14:30-16:30
音乐表演、音乐学笔试(练耳、乐理) 3月12日
9:00-10:30
4、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5、报考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和武昌理工学院舞蹈的考生在报名时请填写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以舞蹈类的考试内容为准,不需参加视唱、练耳、乐理的考试。
6、摄影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为两个不同的专业,兼报摄影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7、音乐表演、音乐学为两个不同专业,其成绩不能通用。
8、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乐理科目只需考一次。
9、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笔试(练耳及乐理)只能参加一场,考生在报名时预约参加笔试的时间。
10、考试时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11、考试时考生可选择自带钢琴伴奏或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由考点安排钢琴伴奏的,收费标准为每首80元,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
12、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
(2)指定稿件播读;
(3)现场提问、模拟主持、即兴评述、主题讨论由考官指定其中一项作为考题;
(4)才艺展示(附加)。
评分要求:
(1)自我介绍: 外形条件及气质修养(80分);
(2)指定稿件播读: 语音面貌及语言表达(100分);
(3)现场提问、模拟主持、即兴评述、主题讨论由考官指定其中一项作为考题: 思维水平及应变能力(120分);
(4)才艺展示: 才艺水平(附加1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行决定是否才艺展示);
(2)综合素质考察(现场问答+即兴评述或编讲故事或编导创意);
(3)文艺常识(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等基础知识)(笔试);
(4)影片分析(笔试)。
评分要求:
(1)自我介绍(50分);
(2)综合素质考察(100分);
(3)文艺常识(笔试)(70分);
(4)影片分析(笔试)(80分)。
(三)、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考试科目:
(1)面试:综合素质考查(可自带摄影艺术类创作作品)、考官提问(摄影、美术、电脑图形处理相关知识、单反相机操作测试、文艺(文学理论)及新闻传播常识);
(2)笔试:摄影理论知识、文艺(文学理论)及新闻传播常识;摄影图片分析。
评分要求:
(1)面试(90分);
(2)笔试:摄影理论知识、文艺(文学理论)及新闻传播常识(90分);摄影图片分析(120分)。
(四)、表演类
考试科目:
(1)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2)台词(自备稿件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主持词或策划、影评任选一项);
(3)形体(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需伴奏带);
(4)表演(按考生现场抽签的题材,由考生做集体小品或双人小品,进行即兴表演)。
评分要求:
(1)声乐:声音条件;音乐素养;音乐表达;音乐表现力(40分);
(2)台词:声音的音质音量;作品的表现力;作品的感染力;作品的形象感(100分);
(3)形体: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协调性;基本功(60分);
(4)表演: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真实(100分)。
(五)、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
(1)现场背谱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声乐、器乐两项选一主项参加考试,声乐需钢琴伴奏,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者现场申请);
(2)视唱;
(3)练耳、乐理(笔试)。
评分要求:
1、声乐
(1)嗓音条件:音域宽广;音质干净、有辨识度;音色圆润、明亮;声带闭合较好(50分);
(2)演唱方法:良好的唱歌状态;声音通畅,吐字清晰;歌唱呼吸稳定饱满;演唱完整、音色统一(100分);
(3)音乐表现:咬字清晰,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具有较强感染力;形象气质佳;舞台表现力强(50分);
(4)视唱(20分);
(5)笔试:练耳(40分)、乐理(40分)。
2、钢琴、器乐
(1)演奏姿势与方法:基本功扎实;演奏姿势与方法正确;演奏规范;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20分);
(2)演奏技巧:乐曲表现力强,具有感染力;掌握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曲目有一定难度;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均好(100分);
(3)风格的把握:对作品有一定的个性理解;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能较好的表现出作品风格;对作品的风格有较准确的理解(50分);
(4)曲目难度与完成质量:具有较好的完成所选作品的能力;高级曲目;中级曲目;初级及以下曲目(30分);
(5)视唱(20分);
(6)笔试:练耳(40分)、乐理(40分)。
3、舞蹈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录音带,不能跳组合,可穿剧目服装);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命题情景、抽签、配音乐)。
评分要求: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腿、胯、腰的软开度—下叉、搬腿、下腰;个人技巧展示—跳、转、翻);软开度;弹跳力;平衡力;协调性 (150分);
(2)剧目(片段)表演:动作节奏、韵律;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技巧性;台风端正、应变能力(100分);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动作节奏;动作流畅;符合题目要求;艺术表现力(50分)。
(六)、音乐学
考试科目:
(1)现场背谱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声乐、器乐两项选一主项参加考试,声乐需钢琴伴奏,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者现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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