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高考投档分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1 19:52:3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湖南省2010年高考投档分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操作规程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其中按志愿投档的考生中,省属独立学院可放宽到140%以内;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省内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以及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高校提供拟投档考生名单,通过网络和传真,实行批件调档。

  A 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实行志愿投档(自主选拔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不同志愿结构有不同的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省属独立学院可放宽到140%以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5%的比例投档(军事院校120%)。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有志愿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排序分的计算方法是: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文史、理工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语数外权重;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分=文化总分+优惠分+专业分+语数外权重(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5.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剂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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