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对口单招工作问题解答(5)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6-01-06 20:03:01 整理:一品高考网

3.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奖励政策的前提有哪些?
答:前提有四条: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4.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享受奖励政策的前提有哪些?
答:前提有三条: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5.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两方面:
一是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获奖等级,可以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如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二是根据奖项不同可以直接录取本、专科院校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省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6. 如考生被专科院校录取后,在考试当年6月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还能再录取到本科院校吗?
答: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获奖考生在7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可根据其已填报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转录到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
7.体育类考生体育比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8.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是什么?
答: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9.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享受奖励政策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10.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对象有哪些?加分分值是多少?
答:以下考生在录取时,将在其总分(艺术类为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
七、录取
1.什么是网上录取? 
答:网上录取是一种依托计算机及网络的无纸化录取方式。招生院校在网络系统中通过计算机直接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省教育考试院和院校在投放、接收、审阅考生档案以及录取新生等招生过程中,没有纸质档案的流通,而是依托网络系统用信息流通代替物件流通。
2.录取日程如何安排? 
答: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将于5月中旬确定,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公布的信息。
3.录取分几个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投档线如何确定?录取线如何确定?
答: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专科批次分数线,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艺术类划线包括专业技能省控线与文化统考省控线。在省控线上,院校按科目组原则上在103%以内调阅考生档案,调阅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该科目组的投档线。该科目组按计划数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录取线。
4.录取体制是什么?
答: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5.什么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答:同一科目组考分相同的两名及以上考生,以相同投档分同时投档到同一所院校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化工类考生甲与考生乙同时投到某院校同一专业,总分均为710分且专业技能成绩同为286分,考生甲获得省技能大赛化工类项目优秀奖,符合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乙不具备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条件,在只剩下一个录取名额时,则录取考生甲,不录取考生乙。
6.录取结果如何查询?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谁寄发?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办理纸质档案移交手续?
答: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录取信息。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本人纸质档案,到高校报到注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从本校录取库中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档案(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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