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高考招生政策百问(报名部分)(4)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19:24: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理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14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19.往届生参加2012、2013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得的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往届生2014年参加高考报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2012、2013年不同,其2012、2013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考生还必须报名参加2014年相关的必测科目考试。
20.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4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或《201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市招办将县(市、区)招办所报材料汇总后,会请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其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市招生考试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④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4年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21.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2.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3.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2014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29日至30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14年3月29日至30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6)特设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科技。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1 2013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3年11月17-20日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 2013年11月30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4 2013年12月1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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