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11 10:25:5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教学、后勤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系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和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和综合测试的命题、制卷、保密、安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组考、命题工作及考生准考证发放工作。
        3、招生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4、后勤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纪检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
7、医疗体检小组:由分管医药卫生系的院领导任组长,医药卫生系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组织未带高考体检表复印件考生进行体检等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学院教职员工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通过考生所在区、县、市招办高考报名且获得2015年四川省高考资格,取得四川省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类(普通高中考生和退伍军人)和中职类(职高、中专、技校)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系别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小计
经济管理系 会计电算化 25 25 50 3500
旅游管理 30 20 50 3500
物业管理 5 15 20 3500
物流管理 5 15 20 4000
金融保险 5 15 20 4200
市场营销 5 15 20 3700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建筑工程技术 60 20 80 3600
工程造价 20 30 50 4000
园林技术 10 10 20 3600
城镇规划 10 10 20 4000
工程监理 10 10 20 4800
工程测量技术 20 20 40 4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20 4500
工程技术与信息系 汽车运用技术 60 40 100 4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20 50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20 50 4500
软件技术 25 25 50 4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25 50 3600
教育二系 学前教育 40 80 120 4000
艺术设计系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25 25 50 4500
石油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10 10 20 4500
油气储运技术 10 10 20 4500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10 10 20 4500
共计 960人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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