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四川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

来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03-18 09:23:35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20年1月下旬

各招生院校上报单独招生章程,省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单独招生章程

2月上旬

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单独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3月5日 8:00-3月20日 18:00

考生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网址:www.sceea.cn

3月23日8:00-3月27日18:00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报考网址:www.bcsa.edu.cn,并缴费

待定

文化水平考试

待定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待定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待定

经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9月

新生正式入学

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第八章   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900-12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盛世物业公司助学金、浙江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单班奖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最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元/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最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九章 免试政策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可获得免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第二十五条   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附件中下载),并于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此表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10-52649715         联系人:李建军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07、61595416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招办邮箱:1838221451@qq.com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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