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13 10:47:23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三)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学校按照招生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见附件2)。
3、艺术考生: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笔试用4开绘图板、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素描工具由考生自备。
4、艺体特长考生:
1)艺术特长考生,按照相关艺术特长类别要求,对考生相关艺术特长进行测试(见附件2)。考生须自带服装、乐器等所需演出用品。
2)体育特长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4年4月12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五)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特殊招生与加分
1、特殊招生录取: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经考核通过可以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2、技能加分: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加20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4年3月30日前,单独招生宣传。
(二)2014年3月中旬--4月7日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三)2014年4月8日,考生资格审查确认。
(四)2014年4月9~10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五)2014年4月11日,8:30-17:00,公布名单上的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
1、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舞蹈、声乐、器乐三类取得的等级证书,或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报名费130元。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六)2014年4月12日9:00-18:0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七)2014年4月18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14年4月18日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2014年4月22日,学校网上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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