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2)

来源: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12 08:16:5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17年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ts.net.cn进行报名。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请拨打联系电话81920108,81920213,81920112进行咨询;

2. 报名考试费20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于报名后网上支付缴纳。

(三)考试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4月15日9:00-17:00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笔试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00-11:00,面试及其他安排请见我校官网消息。

(四)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2017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3、考生交验所有材料核准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4、凡在现场确认信息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与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采用笔试的形式,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时间120分钟,总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形体形象、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潜质等,满分15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二)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形式 日期、时间 地点
文化课考试 笔试 4 月16日 上午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9:00—11:00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 下午
13:30开始
六、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免试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后,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试点院校。

获奖考生于4月10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室)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申请时,需提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加盖所在职业学校公章的证明信。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阅卷评分:我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高考后使用。

(三)对成绩相同者如何录取

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如不允许增加招生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A、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B、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C、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D、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E、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四)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三)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政编码:250200

招生热线:

0531-81920108/18560110319 

81920112/18560110219 

81920213/18506110019

传真:0531-81920213

网址:http://zhaosheng.sdts.net.cn/

E—mail: sdly1991@163.com

咨询QQ群:106945086   100764822

咨询QQ: 133650108

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因时间紧迫,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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