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上海市本科招生特长生自荐实施办法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07:27:3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上海市本科招生特长生自荐实施办法
2013年本校在上海市本科招生中实行特长生自荐报考加分的办法。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参加2013年高考,报考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的上海市高中(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毕业生。
二、自荐特长生的条件

类型 项目 要求
优秀学生类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高中阶段获校级以上相应称号二次以上者
文艺特长类 钢琴、小提琴 等级证书所列“起止级”最高级及以上者
声乐及其他各类乐器 等级证书所列“起止级”七级及以上者
戏剧 高中阶段在区县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书法、绘画 高中阶段获上海市学生书法绘画作品展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体育特长类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棒垒球、手球、游泳、滑冰、健美操、瑜伽 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者,或高中阶段在区县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学科竞赛类 英语、数学、信息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上海赛区)个人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位:中国数学会)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上海赛区)个人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高三英语竞赛决赛优胜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教委教研室)
高三数学竞赛决赛优胜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高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中学生数学知识应用竞赛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位: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符合上述条件并已获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的考生不适用本实施办法,按我校本专科招生章程“校内优惠加分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自荐特长生优惠条件
1.自荐考生须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自荐特长生的优惠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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