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考生问答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21-06-12 20:36:15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招生政策相关

 

(一)问:请介绍一下2021年天津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情况

答:2021年我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6090人(其中天津1843人)。其中部分专业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有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提醒考生仔细查阅招生计划。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大部分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中社会工作、社会学、老年学、英语、日语兼收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收)。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市)执行各相关省市(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问:2021年招生专业有新变化吗

答:2021年我校新增老年学本科专业;招生专业取消了能源动力类、工商管理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三个按类招生的专业类,恢复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等七个专业的按专业招生。我校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问:学校普通本科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且符合我校各类专业报考条件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本科专业。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所颁布的标准执行。

(四)问:学校专业录取所依据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录取原则请参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艺术类考生根据《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专业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听障生(本科)单独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五)问:新高考模式下学校本科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何?

答:2021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六省市实行“3+3”新高考模式,我校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考试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不提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社会学、社会工作、老年学、保险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社会工作(老年福祉与管理方向联合培养)

化学

(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联合培养)

物理

(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功能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类(工业工程)、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安全工程、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技术方向联合培养)、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2021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八省市实行“3+1+2”新高考模式,我校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自动化、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类(工业工程)、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技术方向联合培养)、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地理或化学

(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物理

化学

(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和生物

(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物理或历史

(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不提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社会学、社会工作、老年学、保险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社会工作(老年福祉与管理方向)(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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