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2)

来源:西南大学 发布时间:2016-03-11 16:23:04 整理:一品高考网

       4.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学校按照该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批次线分数执行。
       5.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 为防止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对相关进行信息公示。
     4.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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