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7-03-16 15:13: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2) 2017年6月11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 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总人数不超过70人)。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资格被我校录取的理工科类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暑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考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附则

  1、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登录后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pdf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个人简历建议模板.pdf

  附件3: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建议.pdf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