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来源:浙江树人大学 发布时间:2016-02-04 22:54: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文科、理科不得跨科类填报,否则无效。
第十五条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5%+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 高考总分
15% 35% 50%
第十六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十七条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科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招生日程安排
第十八条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程序 日程安排 日期
考生
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http://zs.zjsr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016年2月18日—3月18日
考生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申请材料,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3月20-29日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3月30日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在浙江省建设银行柜台缴费 3月30日至4月6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月30日至4月6日
综合素质测试(浙江树人大学) 4月8日-10日
考生可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月13日至15日
学校招生网公告入围分数线及公示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月13日—4月26日
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27日
高考志愿填报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文理第二批提前批志愿及相应专业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
入学
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2016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第八章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二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sru.edu.cn/
咨询电话: 0571-88297000                          
招生咨询QQ群:480870287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招生代码:0033。
第三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邮政编码:310015; 2016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杨汛桥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后到杭州校区继续学习。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主办单位:浙江省政协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6年计划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8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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