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16-02-14 16:58:43 整理:一品高考网
 
注:美术类、高水平运动员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根据入围考生文理科比例确定。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ysbm.zstu.edu.cn/zjlgswyt/)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22日至34。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特别提醒:理科经管类不单独进行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或工程技术类报考,我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自然科学类前30名和工程技术类前70名为经管类入围考生。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于201636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为确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所有书面材料须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中学校长推荐计划
浙江省中学(须2015年有高中毕业生)校长(仅限校长本人)可实名推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学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从高到低为序,按不超过我校“三位一体”总计划30%的比例,优先直接获得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须经校长本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为有效。推荐表详见附件。
六、选拔程序
(一)书面材料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为201632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占20%、面试占80%计分。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经管人文类、美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分类分组进行测试,其中理科经管类不单独进行测试,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自然科学类前30名和工程技术类前70名为经管类入围考生。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类别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统一高考。文理科纳入第一批提前段填报,美术类纳入美术类专业当批次(表演专业第一批,美术学专业第二批)提前段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纳入第二批提前段填报。在填报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理工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先分科类按招生计划1:1确定预录取人选,再进行专业投档,若预录取人选中有因综合分低、志愿专业投不进且不服从调剂被退档的,则按综合分再顺延录取至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自选综合科目)获得A等较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志愿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专业调剂仅限入围类别内,不得跨入围类别调剂。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①普通文理类:“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②美术类:“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美术综合分×3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③高水平运动员:“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总分×3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其中,语文和外语科目的高考成绩之和,以及综合科目的高考成绩须均不低于120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经我校专项技能等级认定或项目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录取人数的20%,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优先录取。
(三)若该类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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