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7-23 18:57:56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湖南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湖南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湖南大学录取查询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湖南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则从生源省份调出剩余的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安排参照第二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湖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港澳台华侨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录取查询入口

湖南大学录取结果查询

3、院校信息

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简称“湖大”,坐落于长沙市,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湖南大学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变迁,1897年创办新式高等学校时务学堂,1903年岳麓书院等合并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12年成立湖南高等师范学校。1926年成立省立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政府教育部16所国立大学之一。1949年9月,国立湖南大学更名为湖南大学。1950年8月2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2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62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6个;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有教职工近4000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000余人。

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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