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7-10 08:37:20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查询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 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等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专业)。

  第二十六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三十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2、录取查询入口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结果查询

3、院校信息

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是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改革开放后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法学为主,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截至2021年4月,学校共有渝北、沙坪坝和宝圣湖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000余亩;在校学生23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下设5个学部,13个学院,开设28个本科专业;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计划人选、重庆市“巴渝学者”计划人选、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并涌现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先进集体。

学校拥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教育部共建、教育部高校高端智库联盟首批成员单位),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审计署等单位协同共建研究基地以及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新型智库等34个。学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近年来,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千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40余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0余项,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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