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查询入口
3、院校信息
七、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总分:非文化免考生:省文化联合测试3门+国家政策性加分;文化免考生:120+学院综合素质面试(最高分值50)+国家政策性加分。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按“省文化联合测试3门+国家政策性加分”为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50)、B(40)、C(30)、D(20)进行分值换转。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理科考生以数学分排序(文科考生以语文分排序);免文化考试考生按“120+学院综合素质面试+国家政策性加分”为录取总分与所有进线考生一起排序录取。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