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查询入口
3、院校信息
一、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选测等级:普通类文、理科考生投档分须达到同批江苏省专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专科批次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类专业和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三、专业安排:普通类文、理科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四、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2、参加艺术类校考(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持有“专业联考合格证(动车乘务或空中乘务)”,且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省专科艺术类文化最低控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文化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