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04 17: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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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均可报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条 我校录取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以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在允许退档省份的投档录取过程中,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有强烈意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予以退档。不允许退档的省份,学校将按生源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与各省录取政策不一致,以各省录取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高考科目及录取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录取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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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校信息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古长安,东依历史文化厚重的少陵塬,南眺秦岭,西临现代化大学城,北与市区融合。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延安大学申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是陕西省最早设立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坐落在西安市南郊大学城,占地384亩,校园绿化面积达85%,湖水面积2.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179人。

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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