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4高考报名问答(4)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1-30 17:13: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44.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需要参加英语听说考试吗?
答:报考普通类的高考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选考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考生除外);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无需参加英语听说考试。
45.在广州办理了高考报考手续,能否在外地体检?
答:不能。因为高考体检与一般的体检不同,有专门的规定和标准,并把体检结果录入考生的电子档案。因此,考生必须按学校(或报名站)的统一安排参加体检。另外体检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上旬开始。具体体检时间由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
46.在广州报考后,能否在外地办理电子摄像或在外地考试?
答:不能,考生必须到报名点指定的摄像点采集照片,考试时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电子摄像是高考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只有通过电子摄像和核对个人身份,才能打印出考生的“准考证”和考试、录取材料。
47.如何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答:“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4年3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按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县级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办证地点如下:
(1)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区,从化、增城市(含辖区内的省直、市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当地区、县级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
(2)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含辖区内省直、市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广州市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电话:83820180。
48.如何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核?
答: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三侨生、民族生在录取时,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进行投档,由各普通高校择优录取。近年来,有个别考生为取得加分的资格,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民族生证明。为进一步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联合省侨务办公室、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对三侨生、民族生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民族生证明书的,坚决取消三侨生、民族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9.怎样才能否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答:小学、初中阶段考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自治州、自治县读书、毕业,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外省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小学、初中阶段在广东省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广东省就读,也可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广州读书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50.如何办理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
答: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是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提供户籍登记证明意见,由县(自治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省招生办审核确认。省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从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移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户口迁移和就学的证明资料,并将《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登记盖章后交当地市、县、区招生办。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确认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处负责(地址:越秀区米市路58号大楼919室,电话:83370633)。
51.广州市户籍但在广东省内其它城市报名高考,能否享受广州生源的待遇?
答:广州市户籍的考生,如符合广东省高考借考规定,可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借考。但在报名时,要特别注意将网上报考信息(即电子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由借考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登记为“广州市”。录取时考生成绩在达到广州市属高校录取分数线的条件下,才能享受“广州市户籍”生源待遇投档。
52.考生报名后户籍有变化怎么办?
答: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53.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分数线会提高吗?
答:按现行的招生政策,应届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都按同一分数线进行录取,但往届生不能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专业。
54.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自主招生简章出台和报名一般都集中在11月、12月,测试在2014年初举行,如有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应特别注意相关高校招生信息,以免错过报名和考试的机会。报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实行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可登录相关高校网站下载报名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直接向高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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