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开始工作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3-06 11:13:24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开始工作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11〕5号

 

关于做好二○一一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2号)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所有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回穗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

在校高中生和中职生不得报名,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在今年8月份以注册入学方式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    

二、报考范围

(一)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二)学籍和户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以下简称“七区”)的初中毕业生,可报省、市属十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广东华侨中学、109中、美术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下同)和七区十六所区属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下同),以及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并且可报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下同)。

(三)学籍和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初中毕业生,可报省、市属十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同上)和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属的公办高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

(四)学籍在七区,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或学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户籍在七区的初中毕业生,按(一)规定可自主选择报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

(五)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照顾的异地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相同。

(六)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七)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三、报名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应届毕业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籍学校报名。

(二)应届异地借读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在学籍学校报名。凡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还须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zhongkao.gzzk.cn/)申报,并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资格界定和报名须出具的相关材料详见《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考的申请条件及办法》(附件1)。

(三)跨区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籍学校报名,考生须在招考服务平台提出跨区申请,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往届生在3月17日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补习学校或街道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方能报名。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五)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无广州市学籍)在3月17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临时居住证、初中三年级的学历或同等学历证明、有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监护人单位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审核手续。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六)外地回穗升学生在3月17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德育考核表或评语鉴定、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审核手续。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四、报名工作流程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必须完整客观地建立报名学生的电子档案,为招生学校提供录取依据和新生电子档案。报名学生的学籍、报名、报考志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信息构成本人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

报名工作流程按以下步骤进行:验证学生信息→发放报名号→照电子相片→网上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交费→报名结束。

1.验证学生信息:各报名点对报名普通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进行核验后,发《201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给报名学生填写,并对确有特殊困难需要继续借读的异地借读生进行身份审核后,发《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申请表》和《201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给学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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