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音乐统考术科考试大纲(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10-18 14:55:32 整理:一品高考网

选择17种规定乐器以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的17种规定乐器之外的器乐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中的必考项(乐理和视唱练耳)和副考项(声乐)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3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并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声乐、钢琴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乐和钢琴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钢琴卷、声乐卷)。该书已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选购。
3.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编号(钢琴考生填写抽签曲目的级别组),曲目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声乐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钢琴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5. 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奏)或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每首扣10分;西洋乐器考生演奏时未按要求自带钢琴伴奏,每首扣10分。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2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一)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注:(1)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

(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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