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看来,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从《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读者不仅得悉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对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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