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

时间:2013-09-22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我省只接受报考河北省院校的单独考试报名工作。其中,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三、河北省2014年初试工作相关要求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行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我省对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组织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1.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2.根据教育部规定,监考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请考生予以配合;
    3.我省各考场统一配备有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在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4.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我省发布的考场规则等通知公告。
    四、考生准考证以及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初试具体地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考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
    2.考生还可在初试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
    五、关于报名费
    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60元/人。
    9月25日至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名费有效。
    六、纪律要求
    1.考生应认真填写有关网上报名信息,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已就读国家正式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如准备报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告知本人现就读培养单位并由研究生招生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后方可报名。对未经我省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的,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3.按照国家规定,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由有关部门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招生单位还将把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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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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