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3-11-1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 — 23 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上午 ,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4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 3 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 2014 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选拔方式
我校 2014 年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 - 考核制”试点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院。此外,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将拿出部分名额进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报名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要求见第七款“考试”)。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申请 - 考核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四款 “ 报名 ” )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系)招生领导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实行“申请 - 考核制”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各试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相关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4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教育博士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12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 “ 三助 ” )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 “ 绿色通道 ” 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具体办法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或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1. 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 其它
1 、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4 年 6 月 10 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 、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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