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2)

时间:2013-05-07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四、复试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我校已要求考生提交政审表,可结合该表进行,并如实填写“考生报考学院政审意见”)。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以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等。
说明: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科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以录取。复试科目须同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
2、复试要求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必须由不少于3人的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不足3人的专业可吸纳本学科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参与),配备1名工作秘书。辅导员计划、两课教师计划必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有博士生导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必须包括该专业学位所有博士生导师。
复试程序要规范,现场要有纸质、录音或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参加复试的时候由考生将代表作直接提交给复试小组),满分100分。
六、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才可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采用下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成绩×2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拟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具备录取资格,以下几种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须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3、录取类别及相关说明。
严格按照我校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录取,录取类别分为:奖助类非奖助类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生。各招生院系须与拟录取考生明确录取类别,并在《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中注明录取类别。
奖助类即非定向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奖助类的博士生,要求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奖助类博士生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全额减免学费,并在3年学习期间内享受助学金。如拟录取为奖助类博士生后无法按照要求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一律按照非奖助类对待。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资格。
非奖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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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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