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3)

时间:2013-05-07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即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拟录取后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非奖助类博士生每年须按时缴纳委培费(学费),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万元,三年共计7.5万元,不享受助学金。
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博士生按教育部政策录取为定向类别,不收取学费。
专业学位(教育博士)博士生按委托培养录取,学费按四年收取,共计8万元。
八、时间安排
1、2013年5月3日——16日:复试阶段。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各专业安排。请各学院、各专业相关工作秘书及时到研招办借阅考生报考材料,并妥善保管好,复试结束后归还,不得遗失任何材料。
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须在本学院主页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须在本学院主页公示7日。
2、2013年5月17日——23日:各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将本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汇总(必须含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录取类别等关键字段),在学院主页显要位置处公示7日。
3、2013年5月23日——31日:学校审核。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本学院各专业的《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评定表》(请在研招办主页下载空白表格)及借出的考生报考材料、相关复试材料于5月27日前送至研招办。
4、2013年6月1日——7日:学校公示。
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招办主页上公示7日。
5、2013年6月:教育部录检。
所有程序接收纪检部门监督,经确认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进行录检。
6、2013年6月:省考试院审核。
省考试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报考材料、考试试卷、复试情况等全面审核。
7、2013年7月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箱:yjshc2@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只接受实名署名情况反映材料,匿名或假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5-3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相关阅读
高考网FOOT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93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