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0-05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海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具体详见《海南医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特别提示:
① 考生在网报系统中选填本专科毕业学校等毕业信息的时候,所有信息要求必须以学历证书为准,包括院校名称,否则可能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故存在旧(新)学校名称必须选择“其他”后手工填写的情况。
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③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④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及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16年7月前有效。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将用到通讯地址与电话。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 在线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3. 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药学综合、护理综合、卫生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
(二)复试
1. 复试前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不提供参考书目。
 
五、费用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    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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