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9-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二、 报名
  (一)201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 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五)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 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容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单考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 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 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 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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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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