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09-17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研究生教育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共23个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型),另外,中药学还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8、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3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3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学费标准:不同专业学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7000元/年;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6500元/年;
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硕士:6000元/年。
五、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名在前10%者(按一级学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2、“985”“211”大学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新生奖学金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按每生6000元计。
(二)学业奖学金
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六、国家助学金
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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