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9-17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我院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2.奖、助学金: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办法,加大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院2014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办公楼614)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传       真:020-38256458
联 系 人: 庄老师
E-mail    :gsyzb@gdin.edu.cn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及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族学院 民族学03040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405
黄老师 020-38256629
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 张老师 020-38256631
文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劳老师 020-38257598
计算机科学学院 系统理论071101 张老师 020-3825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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