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招收二次调剂专业如下:
085204 | 材料工程 |
085207 | 电气工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085220 | 纺织工程 |
085216 | 化学工程(化工学院) |
085229 | 环境工程 |
085201 | 机械工程 |
081400 | 土木工程 |
085240 | 物流工程 |
125100 | 工商管理 |
085216 | 化学工程(理学院) |
085231 | 食品工程 |
085238 | 生物工程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中韩联合)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调剂政策:
1.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考生原报考学科);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招生录取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二次复试时间:
请接到二次复试通知的考生关注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稍后发布的二次复试安排。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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