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6-12-08 17:13:52 整理:一品高考网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专业(满分600分)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
    说明: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考生排名,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生请于2016年3月初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体检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素描200分,色彩200分,试卷统一为4开。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临帖200分,创作200分,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八、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方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学生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取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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