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4)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6-12-08 17:13:52 整理:一品高考网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书法学专业立足于“书法教育”这一专业特色,注重高等书法教育“文化”与“艺术”的双重性,依托我校“大文科”雄厚的办学实力,以美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为支撑,资源共享,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传统文化素养的实用型书法专业人才。教学以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为主,兼具篆刻、中国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并适当增加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学校本着“文化”与“艺术”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小学书法教育展开教学和科研,培养具有较高文化和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专业书法人才,以适应将来的书法教学、创作和研究及相关艺术工作。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
九、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及合奏(唱)等。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舞蹈编创能力、教学能力、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动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当代社会需要、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能够在媒体制作及文化艺术产业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制作、动画产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的应用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装饰基础、立体构成、动画造型设计、摄影、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原画设计、动画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吉祥物设计、卡通雕塑、实验动画、动画产品材料研究、动画短片创作、后期合成、动画产品设计与开发。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卡漫设计与创作,动画色彩、动画配音、动画短片拍摄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于二维动画设计师、动画原画设计师、动画模型设计师、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师,也可在影视动画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画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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