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质论 阅读答案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5-09-08 10:41:28 整理:高考网
文质论
陶东风
“文”、“质”作为对举的观念范畴,源自《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本是就其理想人格“君子”发论,后世论者一般认为早在先秦时期,孔子便已注意到了文章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孔子所说的“文”,指的是外观形式的文采。孔子所说的“质”,有人认为指内在实质,即内容;有人认为仍然是指形式表现的质朴无文;也有人认为这两者其实是相通的,表现形式的质朴无文,是由内容的质朴所决定的。“彬彬”,或谓“文质相半之貌”,或谓“文质备也”,或谓“美盛”之义,文质彬彬,即文质并茂。尽管后人释有歧义,但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就是强调文质统一,则无疑义。文与质的关系,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就统一性而论,必有其质,方有其文,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矛盾性而言,文可以反作用于质,而对质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这就构成了传统文论中的文质统一论。先秦诸子百家中也有把“文”与“质”的对立加以绝对化的说法,如道家、墨家和法家的理论实质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重质轻文,甚至持“文灭质”之论。
“文”被看作人为外加的甚至是扭曲本然的虚假饰物,他们要求去文就质。这一极端化的“文质”说,影响远不及儒家传统文论的“文质”统一说。汉代的扬雄继承和发挥了孔子文质兼备的思想,认为只有“华”、“实”相副,才能体现君子风范,文质彬彬合乎礼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重文轻质的倾向,特别是六朝的文学创作,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六朝人把“文质”概念引入文学领域,文与质基本上是指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且强调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刘勰还把“文质”的辩证统一关系看作是推动文学创作发展的内在基本因素,因而从理论上努力概括“质文化变”的历史潮流和审美规律,以期文艺创作及其理论批评的健康发展。魏晋南北朝的文质观念突出了“文”的文学性和审美价值,使中国古代文学自觉的时代终于到来。
唐人魏征在《隋书·文学论传》中指出文质二者的特点以及在文学中的不同表现:“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若能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
他所称“文质”,总括了南北二地文学风格和风尚爱好的不同,强调取长补短,以达“文质彬彬”的完美境界。这是传统文论中“文质”内涵的扩展。
宋明道学家多重质轻文,主张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未必有德,道胜而文不难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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