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装饰的动机,渐渐普遍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时候,就产生艺术运动。
这种艺术运动,有静的和动的两类,腓赫纳说:“前一类的艺术,是经过静态去求快感的,另一类的艺术是经过动态或转变的形式去求快感的。所以在前者,是借着静物的变形或结合,来完成艺术家的目的,而后者,是用身体的运动和时间的变迁,来完成艺术家的目的。”我们现在就是从静的艺术——造型艺术中的装饰艺术,来做一番研讨。
人既直立了,两手就可以用来抓东西撕东西,同时也就感觉到了东西的质的坚柔,形的大小的区别,并且可以用手将东西堆、砌、聚、散。久而久之,就有人在坚柔、大小、堆砌、聚散之间,加以变形或结合。另外一方面,人的两手养成了拥抱、推拒、攀援、攻击的能力,这些举动一有节奏,就能唤起运动的快感。我们现在要研究的是前一种,用手在东西的坚柔、大小、堆砌、聚散之间,加以变形或结合的艺术。
我们晓得,虎和鹰,也能用爪抓东西撕东西,猿和熊,也能用足拥抱、推拒、攀援、攻击,但是它们的动作,仅止于此。不能有意识地,按照美的法则,加以变形或结合,更不能自主地去产生一种有节奏的运动。人就不同了,除了生存之外,还要求自由自在快乐地生活下去。因为狩猎和日常操作的训练,从劳动中感到力的均衡,和肌肉的有节奏的运动,所以在工作停止之后,假使身体中蓄积的力量无处发散的时候,就想要摇动身体,手舞足蹈起来,以求满足均衡和节奏的快感。
单是手舞足蹈,还不够满足“自我扩张”的心理欲求,必须要有悦目的形色,悦耳的声音,伴衬起来,方可在自然界中显出人的伟大。于是在装饰方面,第一步先把自己的身体满足这个要求。最初以动物的皮毛之类,来补缀心灵上的缺陷。然而人的自尊心,使他发觉了这样的装饰,至多是与禽兽为伍,而不够表现主宰者气魄的时候,智慧的艺术家们,发明了裸体上涂绘色彩的手法,虽然还是模拟着禽兽的羽毛、斑纹、色彩,但已非完全模仿,而是将原形加以变化和结合。人类狂热的理想,超出自然之限止,用燧石贝壳等尖锐之物,在肌肤上割划,形成了点子和曲直线的浮像。这种惊人的装饰方法,表示出人类的克服自然的坚强意志和有意识的创作的力量。这种为了装饰而愿意忍受痛苦的欲求,可以说是人类向自然环境示威的一种自大心的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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