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眼中的怪人 阅读答案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9-21 09:56:26 整理:高考网
鲁迅眼中的怪人
余世存
苏曼殊是清末民初的活跃人物。他是作家、翻译家、诗人、革命家、和尚、艺术家……他身世不幸,谋生能力极弱,却跻身于时代的弄潮儿之列,跟革命者们交往,自己也算是追求变革的仁人志士。他敢于玩命,孙中山称其“率真”;但跟那些玩命而修成正果的人物相比,在苏曼殊身上,难以看到人生的健全成绩,他是长不大的孩子,对人对事不免任性。他在世上只活了34年,他的天才跟他的短命形成了最经典的反差。
1905年,苏曼殊受聘于南京陆军小学。第二年,他回到长沙,住进庙里,同时在明德学堂讲课,学生中有后来出名的陈果夫。苏曼殊这个21岁的年轻人,行踪不定,浅尝辄止。仅3个月,他又赶往安徽,到南京、上海,随后与陈独秀一起东渡日本,然后又很快回国。1907年元旦后,他到日本跟章太炎同住,折腾几个月后回上海,11月又回日本。鲁迅曾感慨道:“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古怪的人,一有了钱就喝酒用光,没有了钱就到寺里老老实实过活。”
苏曼殊似乎没有定性,任意西东,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他的生活就是写作、画画、访友……他翻译了《梵文典》、《拜伦诗选》等作品,还用英语写成《潮音自序》。其中《拜伦诗选》的翻译堪称一绝。
苏曼殊言行怪诞。有论者说:“他时而楚楚长衫,设坛讲学,以人师的身份化育学子;他时而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以诗人才子的仪态现身诗坛歌榭;他时而激昂慷慨,奋勇振臂,以天下为己任,欲誓死一搏;他时而袈裟披身,青灯黄卷,万念俱灭,潜心向佛。”
他的怪诞其实是种孩子气。他贪吃,对美食不加节制,据说曾把自己的金牙敲下来换糖吃,有“糖僧”之称。他的饮食习惯极为任性。有一次,著名诗人、革命者,也是苏曼殊好友的陈去病买回一包栗子,和苏曼殊一起吃。吃完后,陈去病休息了,苏曼殊又买了一包回来。陈去病劝他少吃,他根本不当一回事,结果,肚子胀得不行,一直呻吟到第二天天亮。还有一次,诗人柳亚子送他20个芋头饼,他一顿吃下去,肚子痛得不能起身。有人和他打赌,一次吃下60个肉包子,他欣然应诺,一口气吃了50个,友人劝他不能再吃了,他非坚持吃完不可,还跟劝他的朋友吵了起来。
对苏曼殊,人们一般会评之为性情中人。但性情中人也知物理、人情,懂得家国的责任并知道如何落实。苏曼殊虽然多少也通晓这些道理,却无力自控。他是一个大“情种”,换句话说,他是一个任情使性的大孩子。
这个“情种”种情于朋友之间,使朋友们觉得他有时可爱,有时不可理喻。1905年春,苏曼殊的朋友赵伯先向他求画。苏曼殊当时急着东渡日本,未能兑现承诺。1911年,广州爆发了黄花岗起义,牺牲者甚多。赵伯先是革命党人,为起义失败而忧愤成疾,不久便呕血而死。苏曼殊得知噩耗,含悲作了一幅《荒城饮马图》,焚于故友墓前,以示悼念。
有一年冬天,陈去病到上海,只带了一床薄被,苏曼殊当时没有被子,就把陈去病的薄被强要了去。类似的例子极多,如他偷朋友章士钊的钱,据说是因为没有路费,然后留信告别,只身去了香港。
这个“情种”种情于革命,就是冲动、大言、自我纠结。他曾醉心于无政府主义,赞同暗杀。1903年,他一度打算刺杀保皇党首领康有为,因恨后者保皇,何况作为同乡的康有为假冒另一同乡孙中山之名向华侨募捐,这在苏曼殊看来,就是该死。后经友人相劝,他才恨恨作罢。
到袁世凯称帝时,苏曼殊发表《讨袁宣言》,以一个和尚的名义教训袁,“今直告尔:甘为元凶,不恤兵连祸结,涂炭生灵,即衲等虽以言善习静为怀,亦将起而褫尔之魄!尔谛听之。”
这个“情种”种情于世间,则是不事恒产,不留恋一时一地,这种奔波也是痛苦的宣泄。他和陈独秀合译《悲惨世界》,未译完即要出走,并送陈独秀诗:“契阔死生君莫问,行云流水一孤僧。无端狂笑无端哭,纵有欢畅已似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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