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威传 阅读答案附翻译(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9-08 17:25:25 整理:高考网

贞观初年,历任大理、太仆二卿,加授金紫光禄大夫。不久外调担任绵州刺史,因为廉洁、公平而著称,百姓为他立碑。不久升任检校益州大都督府长史。贞观十一年,又授予大理卿的官职。太宗曾经询问他说:“近来法律略微严格,其中的过错在哪里呢?”德威上奏说:“确实在于皇上,不在于臣子。人主喜好宽松,法律就宽松,喜好严格,法律就严格。法律条文中规定:因过失判人入罪的,官吏减三等入罪,因过失判人出罪的,官吏减五等入罪。如今现状却和法律条文相反,因过失判人入罪的官吏不受责罚,因过失判人出罪的官吏获大罪。官吏各自怜爱自己,争相执行严格的法律的原因不是有命令使他们这样的,是他们害怕被治罪而导致的。陛下只需舍弃严格的法律条文,‘宁失不经’就又在今天实行了。”太宗认为这很正确。几年后,刘德威升迁担任刑部尚书,兼任校雍州别驾。贞观十七年,到濮州,听说李佑杀害长史权万纪,刘德威进入占据济州,斩杀了李佑,派遣使者让皇帝知道这件事。皇帝下令让德威任意调遣黄河以南的兵马,来施展抱负,恰逢刘德威母亲去世而作罢。贞观十八年,起任遂州刺史,三次升迁至同州刺史。
永徽三年死去,71岁。赠与礼部尚书、幽州都督的名号,谥号襄,在献陵陪葬。
本文标签:刘德威传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